依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之規定,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應依僱用之旅行業所安排之旅遊行程及內容執業,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領隊人員之事由,不得擅自變更。有關領隊人員違反規定時,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多少元?
(A)6,000元
(B)10,000元
(C)15,000元
(D)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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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 B(25), C(111), D(5), E(0) #750632
統計: A(9), B(25), C(111), D(5), E(0) #750632
詳解 (共 1 筆)
#3894763
發展觀光條例裁罰標準第11條附表7第9項
領隊人員執行業務時,非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領隊人員之事由,擅自變更僱用之旅行業所安排之旅遊行程及內容者。
擅自變更僱用之旅行業所安排之旅遊行程及內容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情節重大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並停止執行業務一年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11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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