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幾年內不行使即消滅
(A)一年
(B)二年
(C)五年
(D)十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 B(40), C(350), D(14), E(0) #399224
統計: A(7), B(40), C(350), D(14), E(0) #399224
詳解 (共 4 筆)
#658423
公法上請求權的消滅時效,今年五月時有通過修政
第 131 條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
間不行使而消滅;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
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5
0
#1087067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幾年內不行使即消滅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幾年內不行使即消滅→5年
→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幾年內不行使即消滅→10年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