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一四條規定連續駕車不得超過幾小時?
(A)八小時
(B)九小時
(C)六小時
(D)七小時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35), B(13), C(56), D(2), E(0) #390742
統計: A(635), B(13), C(56), D(2), E(0) #390742
詳解 (共 2 筆)
#741697
第114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ㄧ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
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四、患病影響安全駕駛。
五、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請領執業登記證,或雖已領有而未依規定放置車內指定之插座。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駕車:
一、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
二、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ㄧ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三以上。
三、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或其相類似管制藥品。
四、患病影響安全駕駛。
五、計程車駕駛人未向警察機關請領執業登記證,或雖已領有而未依規定放置車內指定之插座。
8
0
#770811
比較: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公布日期】102.07.22 【公布機關】交通部 第19條之2
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其調派駕駛勤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
二、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四十五分鐘。
三、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一週以二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公布日期】102.07.22 【公布機關】交通部 第19條之2
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其調派駕駛勤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
二、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四十五分鐘。
三、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一週以二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