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當下並沒有真正的危險出現不能解釋誤想防衛的情狀
那乙恐懼甲對他不利而先發制人主觀上這算故意???
所謂正當防衛在23條是「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甲只是去買了一把水果刀,又不一定是打算用水果刀殺乙,也沒說什麼時候要殺;甚至「甲聲稱要將以殺掉」也可能只是嘴一嘴而已。所以「甲會殺乙」這也不是一定會發生的事情,乙在題目所謂先下手為強,並沒有防衛現在不法之侵害,自不合防衛要件。
ABC選項的防衛都不會是正解。
甲與乙發生口角後,甲聲稱要將乙殺掉,並且到五金行買了一把水果刀,乙怕被甲殺死,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