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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下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何者錯誤?
(A)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B)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C)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D)經合格醫師證明有視覺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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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1/13)

(D)經合格醫師證明有視覺障礙 只是不能再當警察人員而已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 項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下列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First Section

﹝1﹞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A)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三、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罪、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四、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B)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五、犯前二款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但受緩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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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第 1 項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下列不得任用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