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在何種情形下不能阻卻違法?
(A) 被害人明知命令違法
(B) 行為人(亦即下級公務員)過失不知命令違法
(C) 行為人(亦即下級公務員)明知命令違法
(D) 上級公務員明知命令違法
統計: A(336), B(612), C(3481), D(482), E(0) #149409
詳解 (共 10 筆)
公務員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在何種情形下不能阻卻違法?
(A) 被害人明知命令違法
~可以阻卻違法。
(B) 行為人(亦即下級公務員)過失不知命令違法
~可以阻卻違法。
(C) 行為人(亦即下級公務員)明知命令違法
~不可以阻卻違法。
(D) 上級公務員明知命令違法
~可以阻卻違法。
~解析:<阻卻>的意思,白話來說就是<排除>的意思。而<阻卻違法>就是<排除違法性>,就是沒有違法性。
違法性的判斷是反面判斷的,簡單來說,沒有法規阻卻違法事由或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就判斷為有違法性。相反的有阻卻違法事由就可以排除違法性,而阻卻違法。因此本題換個問法就是,哪個行為不是刑法21第二項的阻卻違法事由。
(A)(D)與阻卻違法事由無關,因為有無阻卻違法事由是以行為人做判斷,所以不用看。
(B)刑法21第二項但書限於明知所以可以主張有刑法21第二項的阻卻違法事由,所以阻卻違法。
(C)刑法21第二項但書,明知不可以主張本項阻卻違法事由,所以不能阻卻違法。
刑法第 21 條 (阻卻違法事由(一)-依法令與依命令之行為)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 22 條 (阻卻違法事由(二)-業務上正當行為)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刑法第 23 條 (阻卻違法事由(三)-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第 24 條 (阻卻違法事由(四)-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
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
之。
| 第 17 條 | 公務人員對於長官監督範圍內所發之命令有服從義務,如認為該命令違法 ,應負報告之義務;該管長官如認其命令並未違法,而以書面下達時,公 務人員即應服從;其因此所生之責任,由該長官負之。但其命令有違反刑 事法律者,公務人員無服從之義務。 前項情形,該管長官非以書面下達命令者,公務人員得請求其以書面為之 ,該管長官拒絕時視為撤回其命令。 |
刑法第21條第二項"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
~解析:<阻卻>的意思,白話來說就是<排除>的意思。而<阻卻違法>就是<排除違法性>,就是沒有違法性。
違法性的判斷是反面判斷的,簡單來說,沒有法規阻卻違法事由或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就判斷為有違法性。相反的有阻卻違法事由就可以排除違法性,而阻卻違法。因此本題換個問法就是,哪個行為不是刑法21第二項的阻卻違法事由。
(A)(D)與阻卻違法事由無關,因為有無阻卻違法事由是以行為人做判斷,所以不用看。
(B)刑法21第二項但書限於明知所以可以主張有刑法21第二項的阻卻違法事由,所以阻卻違法。
(C)刑法21第二項但書,明知不可以主張本項阻卻違法事由,所以不能阻卻違法。
你說的還比較接近無罪責能力人減刑之理由
不能阻卻違法:雖然違反了法律但不能被原諒
不懂題目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