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領、補領或換領國民身分證,何者得由本人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A)只有初領時
(B)只有補領時
(C)只有換領時
(D)三種情形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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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174), C(1755), D(134), E(0) #570556
統計: A(11), B(174), C(1755), D(134), E(0) #570556
詳解 (共 5 筆)
#1482191
戶籍法第60條(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更換相片換領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戶長親自或委託戶內人口辦理全戶或部分戶內人口之遷徙登記時,須同時申請戶內人口之換領國民身分證,不受前項須以書面委託他人辦理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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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152
一、初領:
1.戶籍法第57條:有戶籍國民年滿十四歲者,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申
請發給。
2.初領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未滿十四歲者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申請,並應核對本人人貌。
3.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補領:
1.戶籍法第57條:國民身分證滅失或遺失者,應申請補領。
2.補領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未滿十四歲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申請,並應核對本人人貌。
3.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三、換領:
1.戶籍法第58條: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應同時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國民身分證毀損者,應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2.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有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情形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3.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參考來源: http://www.taipa-house.gov.tw/form_other/index-1.asp?Parser=99,5,20,,,,16
1.戶籍法第57條:有戶籍國民年滿十四歲者,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未滿十四歲者,得申
請發給。
2.初領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未滿十四歲者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申請,並應核對本人人貌。
3.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二、補領:
1.戶籍法第57條:國民身分證滅失或遺失者,應申請補領。
2.補領身分證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未滿十四歲由法定代理人(父母共同)申請,並應核對本人人貌。
3.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三、換領:
1.戶籍法第58條:申請戶籍登記致國民身分證記載事項變更,應同時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國民身分證毀損者,應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
2.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但有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之情形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
3.得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參考來源: http://www.taipa-house.gov.tw/form_other/index-1.asp?Parser=99,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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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404
第 60 條 Ⅱ換領國民身分證,由本人親自或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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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047
其實三個都可以委託他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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