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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勞動基準法的法律性質為何?
(A) 公法、私法性質並存  
(B) 私法  
(C) 程序法  
(D) 刑法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1F
LIU,BU YI YAN 國三上 (2022/08/13)
關於勞基法方面,以其屬於「公法」的性質,勞工固不得在私權法律關係上,逕行以公法條文作為私權主張的依據,其理至明,但是吾人不能己於言者,由於勞基法第一條的明文,遂使勞基法對於勞動契約具有代替性與補充性作用。 質言之,因為勞基法第一條第二項既訂明:「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2F
LIU,BU YI YAN 國三上 (2022/08/13)
關於勞基法方面,以其屬於「公法」的性質,勞工固不得在私權法律關係上,逕行以公法條文作為私權主張的依據,其理至明,但是吾人不能己於言者,由於勞基法第一條的明文,遂使勞基法對於勞動契約具有代替性與補充性作用。 質言之,因為勞基法第一條第二項既訂明:「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3F
LIU,BU YI YAN 國三上 (2022/08/13)
關於勞基法方面,以其屬於「公法」的性質,勞工固不得在私權法律關係上,逕行以公法條文作為私權主張的依據,其理至明,但是吾人不能己於言者,由於勞基法第一條的明文,遂使勞基法對於勞動契約具有代替性與補充性作用。 質言之,因為勞基法第一條第二項既訂明:「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勞基)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勞動基準法的法律性質為何? (A) 公法、私法性質並存  (B) 私法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