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郵政業務源於劉銘傳任臺灣巡撫時,在清光緒14年(西元1888年)2月21日發布告示「臺灣郵政條款十六條」,並設立臺灣郵政總局,於3月22日正式開辦郵政業務。
清光緒21年(西元1895年)甲午戰後,日本統治臺灣,施行郵便條例、郵便法,郵政業務由野戰郵便局逐步轉移至交通局辦理。交通局設遞信部,其性質類似我國的郵區管理局,主掌郵務、儲金、匯兌、簡易保險、郵便年金等業務。
現代郵政創辦於清光緒22年(西元1896年)3月20日,初期係海關兼辦。
清宣統3年(西元1911年)郵政脫離海關,成立郵政總局。
台灣地區郵政業務源於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在何時發布告示「台灣郵政條款十六條」,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