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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年 -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 101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試題#8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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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1年 -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 101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試題#8463 |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1年 - 新北市立國民中學 101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試題#8463
年份:
101年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94號,針對《所得稅法》第17條規定,該法已使納稅義務人扶養滿20歲而未滿 60歲無謀生能力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卻無法同樣減除免稅額,形成因受扶養人之年齡不同而為差別待遇,因 而宣告失其效力。請問該項規定失其效力的主要原因最有可能是下列何者?
(A)窒礙難行
(B)牴觸憲法
(C)違背行政命令
(D)不屬國民義務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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