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詳解卡新福利】寫作批改懸賞券,將於 2024/10/31 23:59:59 過期,還沒使用或領取,趕快前往領取並使用吧!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總覽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分別編製何項計畫送立法院?
(A)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
(B)財源籌措及成本效益分析計畫
(C)盈餘分配及虧損填補計畫
(D)債務舉借及償還計畫
初等/五等/佐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
實力養成題:會計審計法規大意#7316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0.864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lic0420
高二下 (2013/11/01)
第41條(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之送達)
各機關單位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應分別依照規定期限送達各該主管機關。
各國營事業機關所屬各部門或投資經營之其他事業,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盈虧者,應附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預算。
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或捐助之效益評估,併入決算辦理後,分別編製
營運及資金運用計畫
送立法院。
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及日本撤退臺灣接收其所遺留財產而成立之財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將其年度預算書,送立法院審議。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每年應分別編製何項計畫送立法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