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特殊教育班員額編制方面,在學前教育及國民小學教育階段:每 班置教師不少於幾..-阿摩線上測驗
1F 113-考完丟書包 大一下 (2024/01/05)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如下: 一、教師: (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及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 (二)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 1.國民小學:每班置教師二人。 2.國民中學及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教師三人。 二、導師: (一)集中式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 1.幼兒園、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每班置導師二人,由教師兼任。 2.高級中等學校: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 (二)集中式資賦優異特殊教育班:每班置導師一人,由教師兼任。 (三)分散式資源班及巡迴輔導班:由各級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每班得置導師一人,由教師...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