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高速公路計次電子收費變更為計程電子收費的主要目的:
(A)增加國道過路費收入
(B)提高國道系統營運效率,路網相互連通
(C)有利於落實交通控制與流量管制
(D)用多少繳多少,公平、有效使用國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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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 B(186), C(247), D(2107), E(0) #427019

詳解 (共 1 筆)

#1296647
當初的立意就是澈底落實使用者付費,但是...

國道由定點收費轉為計程收費,最初的用意,就是落實「使用者付費」以及「走多少、付多少」的公平原則;然而,原本不經過收費站的國道使用者,因不願負擔通行費,無視公平收費原則,以「加稅」、「搶錢」等措詞誣蔑計程收費的美意。最終,政府屈就於該批既得利益者,採行二十公里免費里程及東西向免費的收費制度,收費公平性蕩然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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