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下列何事項不須先報請交通部核准?
(A)變更組織
(B)增減資本
(C)租借營業
(D)新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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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6), B(59), C(127), D(3926), E(0) #324446

詳解 (共 3 筆)

#538184

第34條(聘僱外籍員工之核准)【相關罰則】§67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如須聘僱員工,應先報請交通部核准。  第39條(報請交通部核准事項)【相關罰則】第一項~§67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 如變更組織、增減資本、租借營業、抵押財產、移轉管理、宣告停業或終止營業,應先報交通部核准。   前項報准抵押之財產,以建築車輛機器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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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252

被騙了,以為只有地方營民營,沒有注意有專用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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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59576
聘雇外籍員工才需要先報請交通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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