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法之成立過程之分類是指:
(A)固有法與繼受法
(B)強行法與任意法
(C)一般法與特別法
(D)成文法與不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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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41), B(56), C(125), D(2211), E(0) #424613
統計: A(841), B(56), C(125), D(2211), E(0) #424613
詳解 (共 5 筆)
#739347
A的固有法與繼受法 : 是由法律產生之"背景與來源"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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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07
法律從其發生的文化背景來看,可分為固有法與繼受法兩類,所謂固有法,乃指發源於本國文化而為其所固有的法,亦即歷史法學派所謂民族精神的產物;
然而法律的形成,事實上非可全歸功於一國固有的文化,很多是擷取他國法律的優點,融會貫通,蔚為集大成之法制,此種由於繼受而來的法律,稱為繼受法,例如歐洲各國法律之繼受羅馬法的精神,日本古代法之模仿唐律,皆是繼受法的著例。繼受法的特色在能借助他山擷長補短,倘若所繼受者確與國情相合,則頗收改進法制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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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6842
A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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