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運輸車輛採用路權分離的缺點為何?
(A) 系統績效及服務水準會降低  
(B) 流失較多乘客  
(C) 單位營運成本增加
(D) 投資成本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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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5), B(3), C(66), D(287), E(0) #347619

詳解 (共 10 筆)

#364972
我是這樣想的啦~

路權分離=路權隔離(但又非為車路分離)

如本為C型路權(混合車流)=> 改為B型路權

所以勢必:
  • 投資成本增加(因為做了隔離車道等)
  • 但系統績效及服務水準會提高
  • 所以相對單位營運成本減少
以上若有問題 記得指正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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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707
我找到解析了
【解析】這裡的「投資成本增加」是指採路權分離對於號誌的設置,路線的規劃和管制,這都是所謂的投資,所以投資成本是會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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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894
如果徵收土地是最大投資成本的話,那的確表示<路權分離>的意思是指其路權與一般道路分開(即『專用路權』)。
而因為屬專用路權,當然營運績效會比較好,所以 A 就錯了。而投資成本不等於營運成本,專用路權的營運成本好像是降低的(沒有停等時間--->營運的時間成本低.....等等)。因為速度效率高,所以也比較吸引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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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549
啊..想錯了,看到分離就直接想到車路分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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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697
路權分離~

簡單解釋就是

行走的路線為封閉式~如北捷是最明顯的例子.....一公里40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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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601
google路權分離時看見以下新聞:

自行車路權有效分離- Yahoo!奇摩新聞
作者: 【記者張淑珠/台中報導】 |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10月25日 上午12:18

市議員何敏誠、黃馨慧昨(二十四)日在交通地政業務質詢時關心自行車路權;交通局長林良泰表示,針對慢車、機車與自行車的定位,交通部正研擬修法,最重要的是工程面要做到路權有效分離,並積極宣導自行車騎乘規範,以降低事故。

何敏誠說,台中市的自行車禍發生率去年受傷人數一千四百零二人,比台北市多出一千人,居五都之冠,市府宣稱台中自行車道長達二六二公里,但許多地方沒有安全標示,有些道路隨便畫條虛線就算自行車道,還有騎士與車爭道,他建議市府應規劃安全標示,並獨立分隔自行車道,讓車友暢通無阻。

黃馨慧則說,有時候自行車禍是車友不遵守交通規則,像是突然衝出道路,反而要機車、汽車駕駛者負較多責任。

林艮泰說,自行車禍許多肇事原因是未依規定讓車、未依號誌行駛,關鍵在於用路者的倫理及法律定位,有關自行車的交通事故時,交通局會跟交通部密切保持溝通,希望讓事故鑑定能儘速標準制度化。


依新聞內容判斷

路權分離應該是指擁有專用路權

與其他的交通工具的路權分離

這樣來看所有的選項似乎都能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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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5930
簡單想: 路權分離就是把 A型.B型分開, 鐵路和公路用護欄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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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777

問題是路權分離是什麽意思,這個是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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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634
<路權分離>是什麼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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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643
我的直覺就是車路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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