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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對於中央與地方剩餘權的劃分原則,我國憲法如何規定?
(A) 未列舉事項歸屬地方  
(B) 未列舉事項歸屬中央  
(C) 憲法未作規定  
(D) 事務有全國一致之性質者歸中央,有一縣之性質者屬於縣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Zoey Hsu 國三下 (2013/03/03)
第 111 條除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八條、第一百零九條及第一百十條列舉事項外 ,如有未列舉事項發生時,其事.....看完整詳解
2F
cutepatience 高一下 (2014/09/22)
記得: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解決之。

對於中央與地方剩餘權的劃分原則,我國憲法如何規定? (A) 未列舉事項歸屬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