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讀國中的甲想到速食店打工賺取零用錢,但是店長告訴他,他還沒到可以工作的年齡。請問:甲若要進入就業市場工作,依我國法律的規定必須至少年滿幾歲?
(A) 十二歲
(B) 十五歲
(C) 十六歲
(D) 十八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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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 B(4145), C(949), D(202), E(0) #315952
統計: A(21), B(4145), C(949), D(202), E(0) #315952
詳解 (共 10 筆)
#239635
法規名稱 : 勞動基準法
第 五 章 童工、女工
第 44 條 (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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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768
謝謝葉頁的提醒。
《勞動基準法》第44條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勞動基準法》第45條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
言下之意,代表“滿15歲”就可進入就業市場。
答案應為(B)1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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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464
童工:15~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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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4645
我覺得答案應是15歲才對啊!15歲就可以童工的名義雇用!(以經濟學的定義,勞動生產力指15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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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552
上網查了一下 這是91國中基測的題目
答案 B 1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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