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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我國人取得外國國籍者,已擔任直轄市長、縣(市)長,由何機關解除其公職?
(A)均由內政部為之
(B)分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為之
(C)分由內政部、縣(市)政府為之
(D)直轄市長由行政院為之、縣(市)長由內政部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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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越王句踐 國一下 (2012/11/12)
國籍法第20條第1項
2F
Cathy Liao 研一上 (2017/06/30)
第20條(取得外國國籍公職人員之免職及例★...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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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壓咧壓咧 (2023/09/18)

國籍法   第 20 條
中華民國國民取得外國國籍者,不得擔任中華民國公職;其已擔任者,除立法委員由立法院;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民選公職人員,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村(里)長由鄉(鎮、市、區)公所解除其公職外,由各該機關免除其公職。但下列各款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公立大學校長、公立各級學校教師兼任行政主管人員與研究機關(構)首長、副首長、研究人員(含兼任學術研究主管人員)及經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或文化機關核准設立之社會教育或文化機構首長、副首長、聘任之專業人員(含兼任主管人員)。
二、公營事業中對經營政策負有主要決策責任以外之人員。
三、各機關專司技術研究設計工作而以契約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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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人取得外國國籍者,已擔任直轄市長、縣(市)長,由何機關解除其公職?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