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輔導工作發展的試驗期,指的是:
(A)民國初到民國42 年
(B)民國43 年到民國56 年
(C)民國57 年到民國90 年
(D)民國91 年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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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 B(658), C(563), D(197), E(0) #364469
統計: A(34), B(658), C(563), D(197), E(0) #364469
詳解 (共 4 筆)
#432363
找到的資料為:
一、輔導工作研究者溫怡梅、陳德華(1989)對臺灣輔的發展歷史階段分為:
1輔導學起源期(民初-民43)
2輔導學的試驗期(民43 –民56)
3輔導學的發展期(民57 開始)
二、陳秉華(2005)對於臺灣國中小學輔導工作發展的回顧認為學校輔導的發展分為:
學校輔導的萌芽期(民40–民56),
學校輔導體制建立期(民57-民80),
學校輔導推動發展期(民81-民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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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109
有其他期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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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6110
中華民國教育部,部史網站提到
學生事務與輔導
央政府遷臺後,係依據民國41年6月修正頒布之〈訓育綱要〉推動學校訓導工作,其政策屬性為管制重於開放,訓導重於輔導。70年代以後,學務工作由訓導管理轉型為學生服務與促進發展;而為因應社會發展之需要,教育部大力推動輔導工作,於80年2月函頒〈教育部輔導工作六年計畫〉,從「培育輔導人才」、「充實輔導設施」、「整合輔導活動」、「擴展輔導層面」等多方面著力,以計畫性之措施,帶動輔導工作發展。
後面的法規發展可以參考 http://history.moe.gov.tw/policy.asp?id=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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