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法第96條第2項所稱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指該產品經下列何機關認..-阿摩線上測驗
1F Minimi Lin 高三上 (2014/08/26)
採購法第96條第3項「前兩項產品之種類、範圍及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環境報護署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照理說選ABC都算對???懇請解惑? |
3F Sandy Hsieh 大一上 (2023/09/18)
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所稱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之產品,指該產品經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此等條件,並發給證明文件者(以下簡稱第三類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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