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由下列那一個組織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A)學校
(B)教育局
(C)行政院
(D)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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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47), B(1323), C(63), D(65), E(0) #111498

詳解 (共 8 筆)

#596870
由學校提出申請校長遴選,再由教育部或地方政府聘任-->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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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832

公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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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151
國民教育法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 修正 )
第9條 
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
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
或曾任校長人員中遴選後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
國小未達四十校者,得遴選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不受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
一以上之限制;其相關規定由縣(市)政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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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036
國中小的校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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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4099
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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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3155
大學法 ( 民國 104 年 12 月 30 日 修正 )
第9條
新任公立大學校長之產生,應於現任校長任期屆滿十個月前或因故出缺後
二個月內,由學校組成校長遴選委員會,經公開徵求程序遴選出校長後,
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聘任之。
前項委員會各類成員之比例與產生方式如下:
一、學校校務會議推選之學校代表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二、學校推薦校友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全體委員總額五分之二。
三、其餘委員由教育部或各該所屬地方政府遴派之代表擔任之。
公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之組織、運作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國立者
,由教育部定之;直轄市立、縣(市)立者,由各該所屬地方政府定之。
私立大學校長由董事會組織校長遴選委員會遴選,經董事會圈選,報請教
育部核准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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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489
大學之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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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921
沒看到大學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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