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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有關合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合夥之財產為各合夥人分別所有 
(B)合夥必須具有3 人以上經營共同事業  
(C)合夥人退夥後,對於其退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不必負責 
(D)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清償之債務,應負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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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陳佳琪 高二上 (2013/01/07)
(A)第 668 條 各合夥人之出資及其他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全體之公同共有。 (B)第 667 條 稱合夥者,謂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事業之契約。 (C)第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Karena 高二下 (2013/01/01)
699  合夥財產,清償合夥債務及返還各合夥人出資後,尚有賸餘者,按各合夥人應受分配利益之成數分配之。 

有關合夥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合夥之財產為各合夥人分別所有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