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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僅限女性受僱者,男性受僱者不得請家庭照顧假
(B)家庭照顧假之請假日數,不計入事假之日數計算
(C)受僱於雇用五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才能請家庭照顧假
(D)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時,須有正當理由才能請家庭照顧假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hine Li 高三下 (2011/06/30)
B--> 第   20    條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 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全年以七日為限。 家庭照顧假薪資之計算,依各該事假規定辦理。C-->第   19    條 (工作時間之減少及調整)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 求為下列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4F
Peter Chung 高一上 (2017/06/07)

性別工作平等法有關家庭照顧假之規定★★?

...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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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瓜瓜 大一上 (2018/05/11)

依勞工請假規則第 7 條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十四日。事假期間不給工資。」,超過14日者,依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15047號函釋略以:「…勞工全年事假日數超過本規則者,其超過部份得以特別休假抵充,如無特別休假或特別休假已休畢者,其處理原則事業單位可明定於工作規則中,報准後實施並公開揭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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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的話就是由勞資雙方自行訂定。


6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2022/03/24)

原答案(D)選項「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時,須有正當理由才能請家庭照顧假」
之來源為性別工作平等法(105.05.03版本)第22條
受僱者之配偶未就業者,不適用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之規定。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然而,本條文(亦即第22條)已在性別工作平等法(110.12.28版本)被刪除,
依據立法院法律系統異動理由為:
 一、本條刪除。
 二、為鼓勵受僱者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子女之責任,使受僱者有自行考量整體經濟狀況及家務分工,
   選擇是否共同照顧年幼子女之空間,不論配偶是否就業也不再限定須有正當理由
   受僱者都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爰刪除本條。

因此,本題已無正確答案。

【已刪除】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僅限女性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