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商從事短期票券之買賣面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最低單位,並以十萬元之倍數為買賣單位;以美元為幣別之短期票券,買賣面額以美元一萬元為最低單位,並以一萬元之倍數為買賣單位。但基於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且經受款人背書之本票或匯票,不在此限。
票券商承銷之本票發行面額,以新臺幣十萬元為最低單位,並以十萬元之倍數為發行單位,但債票形式之本票,最高發行面額不得大於新臺幣一億元。以美元為幣別之本票,發行面額以美元一萬元為最低單位,並以一萬元之倍數為發行單位,但債票形式之本票,最高發行面額不得大於美元五百萬元。
有關承銷融資性商業本票 (CP2)發行面額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以新臺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