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緊急命令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總統為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
(B)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C)如立法院不同意總統所發布之緊急命令,總統得提出覆議
(D)緊急命令之內容應以不必再授權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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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3), C(1052), D(183), E(0) #350173

詳解 (共 2 筆)

#395340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3項: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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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41

緊急命令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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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034356
未解鎖
《憲法增修條文§2 Ⅲ》:  「總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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