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交易所應先報主管機關核准之事項,下列何者不正確? (A)合併或解散 (B)負..-阿摩線上測驗
1F 陳柏昌 國三上 (2018/05/14)
期貨交易所管理規則 第六條 期貨交易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先報本會核准: 一、變更機構名稱。 二、變更資本額。 三、變更機構營業處所。 四、經營其他業務或投資其他事業。 五、受讓其他交易所之全部或主要部分營業或財產;或讓與全部或主要部分之營業或財產。 六、合併或解散。 七、其他依本法或經本會規定應先報經核准之事項。
期貨交易所有下列情事之一時,應即申報本會核備: 一、停業、復業或歇業。 二、會員或期貨商與期貨交易所間,關於期貨集中交易市場使用契約之訂立、變更或終止。 三、依本法第三十九條應行申報事項。 四、與外國交易所、自律組織或其他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或備忘錄。 (103.11.06修法,原為應先報本會核准) 五、其他...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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