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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陽信商業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櫃檯人員、儲備外匯人員:票據法概要#1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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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陽信商業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櫃檯人員、儲備外匯人員:票據法概要#15136 |
科目:
票據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陽信商業銀行 新進人員甄試 櫃檯人員、儲備外匯人員:票據法概要#15136
年份:
102年
科目:
票據法
本票未記載付款地時,付款地如何認定?
(A) 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B) 探求發票人之真意
(C) 以執票人住所地為付款地
(D) 欠缺本法所規定應記載事項,該本票無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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