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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主任-第二類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某工程發生瑕疵,經監造單位通知業主。若業主因此一工程承攬瑕疵提起訴訟,向承攬人請求損害賠償 100 萬元。法院判斷應否賠償時,依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2097 號判決之見解,以瑕疵係因可歸責為承攬人所生者為限。然訴訟過程中,承攬人又向法院宣稱損失不得歸責於施工廠商。
【題組】50 對於承攬人就瑕疵之發生是否可歸責之爭議,依最高法院 87 年度台上字第 1480 號判決 之見解,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
(A) 監造單位。
(B) 業主。
(C) 承攬人。
(D)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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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黃宣承 大一下 (2020/09/07)

個人補充 :

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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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Daniel Boaven 高二下 (202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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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工程發生瑕疵,經監造單位通知業主。若業主因此一工程承攬瑕疵提起訴訟,向承攬人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