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甲,為創新半導體生產技術,花費新臺幣一億元購入一項關鍵技術專利權之後,投入新臺幣十億元研發半導體新製程,經過半年的努力,終於獲得突破,取得多項專利權,申請登記費用共計新臺幣五十萬元。依據商業會計法專利權入帳基礎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公司應將購入專利權所支出之新臺幣一億元,作為取得專利權之成本
(B)甲公司應將研發專利權所支出之新臺幣十億元,作為取得專利權之成本
(C)甲公司應將購入專利權所支出之新臺幣一億元,作為當期費用
(D)甲公司應將申請登記專利權所支出之新臺幣五十萬元,作為當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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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會計法 第50條 購入之商譽、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