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一、通過鑑定符合資格者,核發縮短修業年限證明,視為普通學生安置於普通班就讀。 二、依國民教育法第三條規定,國民教育分為二階段:前6年為國民小學教育;後3年為國民中學教育。對於資賦優異之國民小學學生,得縮短其修業年限,但以一年為限。
根據國民教育法規定,對資賦優異之國小學生,得縮短期修業年限,但以多少年為限?(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