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委託廠商辦理專業服務,其採成本加公費法計費者,其中「公費」部分應為定額,且 ..-阿摩線上測驗
1F Chuang WenShu 大三上 (2017/04/30)
第 13 條 服務成本加公費法,適用於計畫性質複雜,服務費用不易確實預估或履約 成果不確定之服務案件。 前項服務費用,得包括下列各款費用: 一、直接費用: (一) 直接薪資:包括契約所載直接從事專業服務工作人員之實際薪資, 另加實際薪資之一定比率作為工作人員不扣薪假與特別休假之薪資 費用;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及依法應由雇主負擔之勞工保險費、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退休金。 (二) 管理費用:包括未在直接薪資項下開支之管理及會計人員之薪資、 保險費及退休金、辦公室費用、水電及冷暖氣費用、機器設備及傢 俱等之折舊或租金、辦公事務費、機器設備之搬運費、郵電費、業 ...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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