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國民教育法 第 8-2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
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
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民國88年修正公佈之國民教育法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中,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