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見代理,是指無代理權人雖然做出無權代理行為,但是卻因為本人的行為而在表面上產生代理權存在的外觀,造成相對人信賴無權代理人有代理權,此時為了保護交易安全,應使本人對於相對人負責,而讓該無權代理行為對本人發生效力。而要注意的是,表見代理只有在「意定代理」的情況下才能成立,於法定代理時無適用的可能。就表見代理的種類,主要可以分為兩種:「代理權繼續存在的表見代理」和「代理權授與的表見代理」。
民法第一六七條本文規定,由自己之行為表示以代理權授與他人,或知他人表示為其代理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