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三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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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 B(12), C(7), D(4), E(0) #2357535
統計: A(3), B(12), C(7), D(4), E(0) #2357535
詳解 (共 2 筆)
#5131375
先不論答案B正確與否
我想討論的是A選項
參照我國公司法第 128 條第1項
股份有限公司應有二人以上為發起人。
以及第128條之1第1項
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不受前條第一項之限制。該公司之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不適用本法有關股東會之規定。
可知我國公司法,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人數,於自然人股東之情形,的確需要二名以上之自然人,然而,在政府或法人擔任股東的情形,只需要一名股東即可
最常見的例子是我國的金融控股公司,其所屬之銀行、證券公司幾乎皆為由控股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而該子公司的確是只有一名法人股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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