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二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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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0), C(4), D(0), E(0) #1715805
統計: A(0), B(0), C(4), D(0), E(0) #1715805
詳解 (共 1 筆)
#3955147
剝奪犯人應享有的公權,是刑法處罰犯人的一種從刑。
我國刑法認為可褫奪的公權有二種:
一、為公務員的資格。
二、為公職候選人的資格。
因此選項應改為如下說明:
小晶 可以,但不能成為公職候選人。
小嘉 (正確)
小齡 可以,但不可以報考公職。
小巧 可以,但不能成為公職參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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