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一公民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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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0), B(1), C(22), D(188), E(0) #814993

詳解 (共 1 筆)

#1158897

一、對於性侵害的迷思

迷思事實
1.只有強暴才算性侵害凡是任何涉及性的意涵之行為,均被設為性侵害,例如:展示色情圖示、口語上的性騷擾、強迫觀賞色情影片、不斷拂拭女(男)身體、窺視都是算性侵害。
2.只有在深夜外出,或是偏僻的空地、暗巷裡,才會發生性侵害。無論任何時間、地點,例如家裡、電梯間、住宅、公園或校園都有可能發生性侵害。
3.性侵害的發生都是臨時起意的。事實上,有的性侵害事件是加害人長時間、有計畫的「預謀事件」。
4.長輩、父母親、親戚、手足不可能對家人進行性侵害。實際上,許多性侵害事件就發生在家庭內。
5.對於「兩相情願」的性關係,哪裡算是性侵害呢?法律保護任何人享有性的自主權,不因彼此熟識、或家人關係,就漠視被害人對自己身體的控制權,以及拒絕他人傷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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