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三國文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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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 B(3), C(110), D(2), E(0) #850719
統計: A(11), B(3), C(110), D(2), E(0) #850719
詳解 (共 1 筆)
#1118192
故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為不得已。修櫓賁溫,具器械,三月而後成;距堙,又三月而後已。將不勝其忿而蟻附之,殺士卒三分之 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災也。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戰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毀人之國而非久也,必以全爭於天下,故兵不頓而利可全,此謀攻之法也。
所以,上等的軍事行動是用謀略挫敗敵方的戰略意圖或戰爭行為,其次就是用外交戰勝敵人,再次是用武力擊敗敵軍,最下之策是攻打敵人的城池。攻城,是不得已而為之,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製造大盾牌和四輪車,準備攻城的所有器具,起碼得三個月。堆築攻城的土山,起碼又得三個 月。如果將領難以擬制焦躁情緒,命令士兵向爬牆攻城,儘管士兵死傷三分之一,而城池卻依然沒有攻下,這就是攻城帶來的災難。所以善用兵者,不通過打仗就使敵人屈服,不通過攻城就使敵城投降,摧毀敵國不需長期作戰,一定要用「全勝」的策略爭勝於天下,從而既不使國力兵力受挫,又獲得了全面勝利的利益。這就是謀攻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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