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禦性公投為台灣獨創!
2.內容為:總統覺得有必要即可發動(發動主體為總統,非個別或全體人民)
3.判斷標準在於:公投法第16條規定,「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4.批評者謂:政治性宣示大於實質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