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二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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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2), C(0), D(2), E(0) #2360103

詳解 (共 1 筆)

#5931269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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