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高二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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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275), C(4), D(0), E(0) #949407

詳解 (共 3 筆)

#1456679
第 32 條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 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 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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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6245
你好!這是一道關於《行政程序法》中「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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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4508
◎依《行政程序法》第32條,如果公務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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