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組織目的所設立的部門稱為「技術核心」,在其中工作的是「直線工作人員」,服務於..-阿摩線上測驗
1F 畢生社工魂 高一上 (2018/03/19)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施及人員配置標準(民國 97 年 01 月 30 日修正) 第六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應置院長(主任)一名,綜理機構業務,必要時得置副院長(副主任)協助;並依其類型置下列工作人員: 一、行政人員:負責有關行政等相關事宜,得由相關人員兼任。 二、社會工作人員:負責有關社會工作等相關事宜。 三、護理人員:負責有關護理業務事宜。 四、教保員及訓練員:負責訓練及照顧工作。 五、生活服務員:負責有關生活照顧等相關事宜。 六、其他與服務相關之全職或兼職專業人員。 前項所定機構院長(主任)、副院長(副主任)及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定人員除本標準另有規定外,應為專任。第六款所定人員得以專任或特約方式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