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學生學習權,高級中學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此實驗教育總招生名..-阿摩線上測驗
1F Lynn 高二下 (2013/11/04)
名 稱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06 月 28 日
第 4 條 實驗教育應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個人實驗教育:指為學生個人,在家庭或其他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二、團體實驗教育:指為三人以上之學生,於共同時間及場所實施之實驗 教育。 三、機構實驗教育:指由非營利法人設立,以實驗課程為主要目的,在學 校以外固定場所實施之實驗教育。 前項第二款團體實驗教育學生總人數,以三十人為限。 第一項第三款機構實驗教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超過二十五人,學生總人 數以一百二十五人為限,且生師比不得高於十比一,並不得以學生之認知 測驗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