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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企業管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由二位以上股東所組成,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是:
(A)兩合公司
(B)有限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
(D)無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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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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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再努力 大二下 (2019/06/05)
依公司法第2條歸規定,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1999 小二上 (2016/08/21)
無限公司就是全體股東公司債務承擔連帶無限責任公司。所謂連帶無限責任包括兩層含義:

  (1)股東對公司債務負無限責任。就是指股東要以自己的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負責。當公司資不抵債時,不管股東出資多少,都要拿出自己的全部資產去抵債;


  (2)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責任。即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債務負責,且每一個股東都承擔全部債務的責任,在公司資不抵債時,債權人可以要求股東償債,他既可要求全體股東共同償債,也可只對其中一個股東提出償債要求,股東不得拒絕,當一個股東償還了公司的全部債務後,其他股東就可解除債務。除此之外,連帶責任還包括:股東對其加入公司前公司所發生的債務也要負責;在退股登記後,股東對退股時公司所發生的債務在退股後二年內仍負有連帶責任;在公司解散後的3年至5年內,股東對公司債務仍負有償還責任。


來源  智庫

2F
shuweichang 大三下 (2019/01/03)

兩合公司由無限責任股東與有限責任股東組織之。

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於公司負其責任。

由二位以上股東所組成,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的是: (A)兩合公司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