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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第17期 信託業務人員測驗試題【信託法規】#3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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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無年度 - 第17期 信託業務人員測驗試題【信託法規】#3737 |
科目:
信託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無年度 - 第17期 信託業務人員測驗試題【信託法規】#3737
科目:
信託法規
甲、乙、丙三人為信託關係之共同受託人,如該三人為處分信託財產,而向委託人丁為要約之意思表示時,丁應向下列何者為承諾之意思表示,始能發生效力?
(A)向甲、乙、丙之其中一人為之
(B)同時向甲、乙、丙三人為之
(C)向受益人為之
(D)向甲、乙、丙三人中之半數以上為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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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Wu Vivian
B1 · 2020/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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