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之妹乙與丙結婚,乙與丙因個性不合又合意離婚,惟甲與丙仍維持非常良好的關係。某日..-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Jimmy Hsieh 小五下 (2012/01/12)
建議這題答案修正為(A)因為此案是由檢察官起訴,並非自訴案件,所以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第180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拒絕證言:一 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自訴人之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看完整詳解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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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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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F syuan 大三下 (2018/04/22)
我寫到的題目是有指出丁是丙的新歡(女友)...
我的理解是這樣,如有錯誤請指教 如果是這題丙和丁似乎是不認識的人,他和被告丁沒有任何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