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律師的題目,跟警大硬是不同。(讚)
偽造文書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要件(具體危險犯),我國採實質主義的關係,所以甲雖然偽造乙的名義,但文書內容真實,不會生損害於他人,所以不成罪。
25. 甲借 A 1 萬元,卻忘了叫 A 簽寫借據。甲心想金額不是很高,也不好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