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故意:
現行刑法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甲出門前覺得頭暈,勉強開車上路,將紅燈看成綠燈,撞倒走過人行穿越道的乙,乙送醫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