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民法第99條嗎?
第99條(停止條件與解除條件)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依當事人之特約,使條件成就之效果,不於條件成就之時發生者,依其特約。是不是這樣解釋的???甲向乙說:乙考上高考時,甲即送乙汽車一部,乙感謝再三 (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甲向乙說:乙考上高考時,甲即送乙汽車一部,乙感謝再三。關於甲乙的贈與契約,下列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