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夫乙妻育有一子丙,若甲、丙同時死亡,則下列何者與乙同為第一順位之法定繼承人?
(A)甲之父母
(B)甲之兄弟
(C)丙之子女
(D)丙之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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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13), B(39), C(1644), D(474), E(0) #198706
統計: A(513), B(39), C(1644), D(474), E(0) #198706
詳解 (共 10 筆)
#213292
甲死亡 遺產本由乙與丙均分
但是丙也死亡 所以甲遺產由丙繼承部分就由丙之子女代位繼承甲之遺產
丙的遺產當然也就由丙之配偶與丙之子女均分
但甲之遺產就沒有丙之配偶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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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71584
甲丙同時死亡 丙就沒有辦法繼承甲之遺產
依民法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一、直系血親卑親屬(甲的小孩及孫子)。二、父母。三、兄弟姊妹。四、祖父母。 也就是說 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都屬第一順位
題目問 誰與乙是第一順位 來分甲的遺產
(A)甲之父母 第二順位
(B)甲之兄弟 第三順位
(C)丙之子女 第一順位
(D)丙之配偶 分不到
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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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294
而且題目既然是講與乙有同一順位繼承權人 應該是指甲遺產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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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6427
這題目,完全不是在考代位繼承不要被誤導了。
這題用依民法第1138 條就可以解決。
依題示,扣除死亡甲無任何親屬只有乙妻,而答案上
有(c)丙之子女。亦屬於1138 條第1款 直系血親卑親屬
綜上述 無需 1141條代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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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7763
民法第1140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
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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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5589
好題目,非常有助了解代位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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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48
醫良ㄟ~題目又沒說丙有結婚
掯
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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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582
應該是記由卑親屬代位繼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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